| 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规范经营检查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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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8-10 11:07 文章来源:南谯区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为了贯彻落实7月30日“全国打击借‘家电下乡’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”精神,规范全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规范经营,近期区家电下乡办公室将组织商务、工商、质监、国税、地税等部门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规范经营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检查时间:8月3-10日
检查内容:
1、已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标识、农民购买须知、产品目录悬挂情况(特别是销售网点标识牌不得出现家电下乡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名称);
2、非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;
3、借“家电下乡”名义,向农民朋友宣传按13%直补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。
检查办法:企业自查自纠;区组织全面检查,边查边纠;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,区检查组重点抽查,并通报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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